天房集团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
天房集团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
为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爱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深入落实市委“四个面向”和全总要求,按照市总工会2020年1月2日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市总工会下拨专项资金开展2020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领导极为重视,采取多项举措,力争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对使用专项资金慰问工作及时做出组织安排
1月3日,组织有关单位工会负责人开会,研究困难职工申报条件;所属各单位工会主要领导牵头制定摸底方案,责成专人落实,做到精准,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1月8日,各单位完成对困难职工的摸底,并将摸底情况报集团工会;
1月15日,集团工会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针对各类困难情况进行测算后,将慰问困难职工具体方案报集团党委;
1月16日,组织所属各单位工会,集体讨论并明确各类困难情况慰问标准,对慰问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1月20日前,各单位工会干部带队深入基层,分别完成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二、制定详细的慰问标准和办法
按照“用足市总资金,集团工会适当补充”的原则,集团工会组织所属单位工会集体研究确定困难标准。
具体拟定了十一项困难情况:
单项困难:(一)至(七)项每人(户)2000元,(八)至(十一)项每人(户)1000元;
两项及以上困难:每人(户)2000元。
同时,每人(户)给予500元以内的慰问品。
(一)、2019年度因患38种重大疾病住院的职工;
(二)、2019年度因患其它疾病住院的职工(38种重大疾病以外);
(三)、2019年度享受门诊特殊疾病(门特)的职工;
(四)、2019年门诊自费金额超过7000元以上的职工;
(五)、本人因工伤、患职业病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持有残疾证(1-7级)的职工;
(七)、单亲抚养孩子(高中以上,不含出国留学)和单亲失独的职工;
(八)、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岳母)患38种重大疾病的职工;
(九)、配偶因下岗或丧失工作能力失业的职工;
(十)、父亲或母亲无收入且本人是唯一抚养人的职工;
(十一)、其他特殊情况致困的职工。(由各单位工会出具证明)。
三、提高认识,严格把关,分级落实
各单位工会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送温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事求是,认真把关,把工作做细,做到位。各单位工会干部入户走访慰问,为困难职工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1月19日前全部发放完毕。
四、一把手亲自挂率,深入基层慰问
对分级建档的困难职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会同集团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逐个走访,将市总和集团的慰问送达到每一个员工家里。目前已经全部完成12个建档困难职工的慰问。计发放市总2019年冬季送温暖和2020年元旦春节慰问金2.5万元,同时发放集团慰问金2.8万元,基层工会发放0.3万元,另集团实物慰问0.6万元,共计6.2万元。(集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