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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174572017-04-18


关于调整资产评估备选库的公告


 

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根据《天津国资委关于规范市管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按照《天房集团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规定》,集团将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简称备选库),现将重新选聘备选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备选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两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国资委、天房集团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

(三)具有8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每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四)近两年评估业务收入平均达到100万元以上;

(五)按国家职业后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

(六)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规违法执业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

(七)掌握天房集团所属公司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天房集团所属公司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八)熟悉天房集团所属公司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二、申请入备选库的资产评估机构需提供的资料:

(一)评估机构备选库申报表(附件1);

(二)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评估机构历史沿革;

3、机构主要负责人简介,质控部门主要负责人简介;

4、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资产状况等;

5、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6、资产评估机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经审计的前两年(2015-2016年)财务报表;

(三)评估机构资质资格资料

1、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及职业后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评估机构历史年度资料

1、近四年2013-2016年评估机构入围其他企业、市国资委评估备选库且目前仍在库内的证明材料;

2、近两年2015-2016年评估机构与天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合作情况(目前不在我公司评估备选库内评估机构无需提供)(附件2);

3、近两年2015-2016年评估机构主要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情况(附件3);

4、近两年2015-2016年评估机构及主要成员获得的荣誉;

5、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6年)无违规记录证明;

6、近两年2015-2016年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项目清单及相应各项评估业务收入情况(附件4);

7、近两年2015-2016年评估机构行业排名情况(如有);

(五)天房集团投资管理部根据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项目清单中项目数量的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评估说明、评估报告、内部审核意见,其中:若抽中的评估项目为已核准备案项目,除上述资料外还需补充提供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六)资产评估机构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天房集团投资管理部于收到资料原件当天进行现场查验,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

三、报送资料时间、地址:

具备备选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42411时止将一份纸质版申请资料报送到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191929室)。逾期未申报的评估机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请集团所属公司将本公告及时转发给具备备选条件的评估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杨莹       022-28368599

南永杰      022-28368651

2017418日               附件详见以下链接: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