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85932014-09-03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实施
国家测绘局提出并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近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3月1日起实施。这对于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保障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顺利进行,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使用者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
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相继建立了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和区域地理信息系统,并大力推进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由于地理信息系统采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统一,给各个系统间的兼容、数据共享带来极大的困难。规范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采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已成为当务之急。
该标准从数学基础、数据内容、生产过程和数据认定四个方面,明确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生产、认定和使用。